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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日期 :  2006-09-04 浏览次数 : 545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转自:《南京日报》

    1、借款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1)本国居民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外国人、无国籍人士需要提供我国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签发的《外交官证》、《领事官证》、《公务人员证》或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变更居留地点的外国人,还必须提供办理迁移手续的证明。对无国籍人提出的贷款申请要审慎对待、从严控制。

    (3)香港、澳门居民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享有居留权并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居民;如果对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申请贷款,应当视同为在中国大陆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办理贷款手续。

    (4)台湾居民应提供国家有关机关签发的旅游证件和暂住登记或公安机关发给的定居证明;加入外国籍的台湾居民申请贷款,应按照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外国人办理。

    2、能够提供合法的婚姻证明文件。

    (1)结婚证。

    (2)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4)未婚人士由本单位或社区管理部门提供未婚证明。

    3、能够承担符合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资金,并提供付款凭证。

    4、交易的房屋手续合法,已经与售房人签订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其中一手房贷款开发商同意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二手房贷款在未办妥他项权证就需得到贷款的,需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

    5、交易的房屋产权明晰,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并出具证明。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收入证明。

    (1)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包括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以及由借款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个人收入证明等。

    (2)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需提供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