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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处全力把关二手房交易 档案馆引进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

日期 :  2006-12-15 浏览次数 : 1681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为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 减少了交易纠纷,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市优先引进了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触摸屏)进行二手房的产权信息查询,从11月初至今来馆查询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的大约六十多人次。买房人只需同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和产权证原件,填写“登记公示簿查询申请表”,并交纳20元查询费,经工作人员登陆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查询系统,输入查询房屋的区县、丘号、申请人,通过验证获取查询密码,买房人取得密码后将其输入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即可了解其购买房屋的权利人名称、丘权号、房屋坐落、房屋性质、建筑年代、产权证号、共有权、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设定的他项权、限制的权属、约定保全的请求、权房屋权属登记日期等信息。这样更直观的反映了房产登记信息,更方便了当事人了解房屋权属登记资料。

    房屋权属信息个人查询须知

    一、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带本人的身份证即可查询。 

    二、查询二手房信息,需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卖方的产权证原件。

    1、信息内容:二手房信息指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性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建筑年代以及有无抵押和查封冻结等内容。

    2、查询程序:查询人填写《查询申请表》,将所查询人的姓名、丘权号填入申请单内,接待人员将系统内生成的查询编号交给查询人,查询人将查询编号输入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按“确认”键,屏幕即显示所查房屋信息内容。

    三、收费:用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查询房屋信息,收取查询费用20元整。

    备注:2002年10月1日以后发的房屋产权证可用房屋权属电子登记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