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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贷避税一房两价

日期 :  2006-04-04 浏览次数 : 794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3月16日上午,契税所核查一笔160多平方米房屋契税时发现疑点,前来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发证窗口请求协助。发证人员查询电脑流程显示该案无人前来申请办理领证手续。经调阅档案对比,契税所所收取的契税联系单系伪造,当事人篡改了申报价和评估价两项内容。经工作人员分析,该房屋备有两份合同,一份200元房款合同交登记机关,一份100多万元的房款合同交契税所,属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当事人伪造联系单是为达到以下目的:第一、登记合同申报价为200元,而该房屋达160多平方米,且领证未满两年,属非普通住宅,故可断定此合同是为少交营业税而用。第二、伪造契税联系单将申报价和评估价改为100多万来交纳契税,是为了向银行贷款,以达提高贷款额的目的。    契税征收所已责令纳税人改正,重新办理了纳税手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警告。由此可见,营业税、契税两税征收计税价合一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