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假通报(4月14日)

日期 :  2006-04-14 浏览次数 : 620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今年2月,当事人韩某为了骗取银行贷款,伪造其本人身份证前来我处办理过户手续.被工作人员发现后移送五台山派出所,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二天。    今年2月,产权人张某使用假身份证来我处办理抵押手续,经派出所调查发现,为张某代理的中介公司存在怂恿与教唆行为。为此,张某被刑事拘留三天,中介公司当事人被拘留七天。    3月10日产权人彭某持假身份证前来售房,被登记受理科发现移交华侨路派出所,被处以罚款。    三月,当事人吴某、白某、李某等四人持假身份证来我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都被派出所处以两至三天的刑事拘留。    3月24日,当事人张某持(假)分层平面图的产权证来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监察大队罚款处理。    3月13日,当事人陈某假冒产权人梁某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监察大队罚款处理。    4月3日,王某假冒产权人朱某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监察大队已罚款处理。    3月30日,当事人沈某为逃避营业税,涂改产权证填发日期,房产监察大队罚款处理。    3月23日,程某假冒产权人程某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监察大队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