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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09-02-02 浏览次数 : 1392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南京市物价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1月14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宁价综[2009]12号、宁发经贸[2009]22号)。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市房地产价格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营造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健全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加强经济实用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带有公益性质的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一价清”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3、产权市场处将加强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检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场所醒目的位置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做到网上房地产标注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与售楼现场公示的销售价格一致。

    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的开发企业将通报给物价部门查处,以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市场销售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南京市房管局
二00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