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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化规划调控作用 8月底前公布近几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

日期 :  2006-06-12 浏览次数 : 443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建设厅获悉,围绕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措施,省建设厅把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为此,该省建设厅要求各地要编制本市、县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住宅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在2006年5月底以前明确近几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并于8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落实当地政府确定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需求量,对两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省建设厅要求各有关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检查各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的建设活动,就其必要性进行论证以及拆除旧建筑和建设新建筑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的情况;按程序审批以及批准后报历史文化名城批准机关备案的情况。

  据悉,省建设厅已于3月成立了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督导市、县建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开通专门网页,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